婴儿遭碾压致死肇事者赔17万获谅解 缓刑判决引争议。一个24岁的无证驾驶者曹某开车进入朋友家的院子,没有注意到院子里有一个1岁的孩子。车轮碾过孩子后,孩子被紧急送往医院,但因重度颅脑损伤抢救无效死亡。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曹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判决书还提到家属赔偿17万元,取得了谅解。评论区有人质疑这样的判决是否公正:“赔17万,判一年还是缓刑,一条生命的代价。”

事情发生在2026年5月17日上午9点左右,曹某从蚌埠市蚌山区出发,准备回龙子湖区李某甲的老家,中途顺道去朋友李某乙家。进入院子时,他未注意观察,导致车辆碾压到了一个1周岁的孩子。法院认定曹某在院内行车时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疏忽大意撞倒了幼儿并致其死亡。

法律上,车开在公路上撞死人和车开进院子里撞死人在处理上有很大不同。公路上的事故对应的是“交通肇事罪”,而院子里则属于私人空间,对应的罪名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准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曹某最终被判10个月,缓刑1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