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两名七旬老人被控杀人沉尸,历经九年三审无期的程序长跑。2026年11月3日上午9点30分,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次一审判决结果当庭宣判,76岁的苏纪峰和77岁的苏晓峰再次被判处无期徒刑。两人当场表示不服,决定上诉。

这起案件从2017年11月开始,两名老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羁押。九年间,案件经历了两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从死刑到死缓再到无期,每一次审理都引发公众关注。在熟人社会与河道密布的乡村现场交织出的案件中,法律走向由证据链条是否经得起诉讼环节的严苛对质决定。

当事人喊冤的辩解与检方指控的铁证之间隔着复杂的刑事诉讼程序。很多人认为只要案件经历发回重审或被告人翻供,之前的判决就全错,但法律有其自身逻辑和程序法铁律。

根据法院查明的事实,2017年11月1日傍晚,苏纪峰和苏晓峰划木船到沂河葛沟大桥北侧下网捕鱼,因嫌收获少,转而潜入同村村民苏庆春的网箱偷鱼。被发现并辱骂后,双方爆发冲突。检方指控苏纪峰持木棍击打苏庆春头枕部致其死亡,随后两人将尸体与空心砖捆绑沉入深水,并将被害人的铁皮船沉入另一处水域。
辩护律师提出多维度的无罪或罪轻辩护,包括起诉书未明确表述作案时间地点、作案细节与证据矛盾等。苏纪峰和苏晓峰则坚称自己没有杀人,没有见到被害人。在黑夜冲突中,要求他们在法庭上把每一个细节严丝合缝地对上或完全推翻证据极为困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