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自2009年启动以来,承载着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培育战略新兴产业的历史使命,充分吸引和调动了社会资本广泛参与企业创业创新全过程,打造围绕创新配置资源的市场化强劲引擎。目前,创业板已聚集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的创业创新公司,正引领着创业创新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不断发展。
补齐创新发展短板
资本市场建立了资本与技术、人力资源等各种生产要素之间强劲纽带,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科技人才投入到创业创新浪潮中。目前,创业板已有40余家公司在职员工入选国家或地方“千人计划”,80多家公司实际控制人曾在高校或科研院所任职,30余家创业板公司在上市前有高校或科研院所入股。资本市场提供包括收益折现溢价、公司治理溢价等多重价值发现机制,对人才的激励效应较明显。
创业板为创业者和创新型企业建立公平的利益共享机制和高效的价值发现机制。众所周知,科技创新型企业大多是轻资产、高风险类型,这类企业融资难是世界各国存在的普遍现象。资本市场提供的股权融资,建立投资人和企业家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创新,汇众人之力,辟创新之路。目前,创业板共有410家公司上市前获创投资金支持,初始投资总额达239亿元,创投资金较好地改善了科技创新型企业融资环境。
创业板以创新为引领,打造科技创业创新有机结合的广阔平台,推动我国经济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换,补齐创新发展短板。截至10月27日,在690家创业板公司中,有638家拥有高新技术企业资格,600家拥有核心专利技术,252家拥有国家火炬计划项目,83家拥有国家863计划项目,60家为国家创新试点企业。
积极培育新增长动力
创业板上市公司不断推出创新性制度安排,利用自身融资平台优势,扶持其他科技创新型企业,激活更多的生产动力。
比如,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发挥独特优势,成立“孵化中心”、“创客空间”、“试验园区”,扮演“孵化器”、“加速器”的角色。与传统常规孵化器和创客空间仅提供场地、资金不同,上市公司参与的新一代孵化器更多提供的是技术和市场等支持。目前,创业板有25家上市公司设立创业孵化器(或创客空间),有力推进创业项目进程,提高成功率。
为激励核心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部分创业板上市公司推出“合伙人”计划,主要形式包括员工持股计划、跟投上市公司所投资的股权项目、参与设立新公司或增资子公司。合伙人制度激发核心骨干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司与员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促进上市公司二次创业。据不完全统计,创业板有71家上市公司正在实行合伙人计划,其中,40家实行合伙人参与设立新公司或增资子公司计划,28家实行合伙人持股计划,3家实行合伙人项目跟投计划。
据不完全统计,创业板有82家上市公司或其大股东参股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研发型企业,主要以电子和医药生物行业为主。上市公司为研发型企业提供宝贵的资金支持和产业资源;参股研发型企业降低上市公司单一项目风险,提供新技术和新方向。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将充分把握资本市场新时代发展机遇,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创新驱动发展国家战略,继续深化改革,继续发挥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支持创业创新的强劲引擎,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