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8日晚,时年61岁的山东临沂民企老板武某某在应酬后由司机及公司两位下属送回家。车辆驶入地下车库后,武某某发现自己的车位上停着一辆警车。他告诉警车上的人,这是自己的车位,让对方挪车。就在警车启动挪车时,被从不远处走来的男子王某某制止。随后,双方发生口角,进而上升为肢体冲突……
武某某表示,次日,他才知道王某某是交警,当晚在地下车库执行查扣套牌车任务。后来还得知,王某某因那晚的冲突受伤,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武某某之后赔偿王某某143万余元,王某某出具谅解书,对他们给其造成的身体伤害表示谅解,不再追究武某某等4人的法律责任。
事发一年多后,2020年2月,武某某接到警方传唤,随后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刑拘,同日取保。2021年3月,武某某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罪被逮捕,随后被移送审查起诉。
红星新闻记者注意到,在武某某等人因涉嫌妨害公务被审查起诉后,武某某将王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与其之间的《谅解书》,让其返还143.6万元赔偿款,并支付利息。2022年5月,山东省莒南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某某返还原告武某某款项143.6万元,但武某某的支付利息诉求未获支持。之后,双方不服判决,均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