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靠粮吃粮”的腐败现象频频在各地通报案例中出现。这种腐败方式被称为“粮企现塌方式腐败”,由于涉及到农产品和食品安全,对社会和公众的影响十分恶劣。
粮企现塌方式腐败的特点是利用企业的控制权和垄断地位,通过虚假交易、哄抬价格等手段获取不当利益。这些企业往往与政府相关部门有紧密联系,利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竞争,扰乱市场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粮企现塌方式腐败是指在粮食企业经营管理中,一些管理者和职工利用职权、资源、信息等优势,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这种方式的腐败危害性很大,不仅会严重损害粮食产业的发展,还会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粮企现塌方式腐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夹带私货。一些管理者将政府采购的粮食转手出售,或者在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偷换粮食品质,从而牟取非法利益。
二、虚报冒领。一些人员在政府粮食收购过程中,虚报粮食数量、冒领圈存的粮食等,以便于个人非法牟利。
三、违规借款。一些管理者和员工将企业存款违规提取或者非法借款,导致企业财务状况恶化,甚至破产。
四、变相受贿。一些管理人员利用职权谋取非法收入,如收取供应商“保证金”、向承包商要求返点、提供虚假合同等方式。
五、内部人员作案。一些企业管理者和职工通过利用他们在企业中的关系和优势进行内部掏空、盗窃、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活动,造成巨额损失。
总之,粮企现塌方式腐败是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的经济与社会利益的一种犯罪行为,应该引起各级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重视。同时,加强粮食企业的监管,强化企业内部管理,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素质和道德水平,才能有效遏制这种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