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报道记者樊巍】美国对中企的打压又出现新苗头。据英国路透社报道,美国航空航天企业德事隆集团4月21日赢得了一场针对中国无人机公司大疆的专利诉讼,美国一家地方法院判定大疆需向德事隆支付2.79亿美元(1美元约合6.9元人民币)的赔偿。大疆4月25日发表官方声明称,对该判决表示“强烈反对”,并称将“积极寻求所有可能的方式”捍卫其合法权利。对此,相关人士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大疆所使用的相关技术与德事隆申请的专利技术存在本质上的区别,该起事件透露出一个危险的信号——美国公司利用国内反华情绪打击中国科技公司,从中牟利。
二者在技术上“并无相交共同性”
路透社报道称,美国得克萨斯州韦科市的联邦陪审团最终选择支持德事隆的主张,判定大疆无人机所采用的“悬停控制技术”和“远程跟踪控制技术”侵害了德事隆的两项专利。大疆在声明中回应称,“德事隆是军用直升机公司,而大疆是民用无人机公司,完全不是一类产品。”德事隆本次用来诉讼的核心专利是2011年申请的,但大疆在2009年的产品中就已用到了该项技术。
对于德事隆的描述,美国媒体ABOVE THE LAW报道称,德事隆必须要先解决他们并没有在任何消费类产品上使用过所声称的专利这一争议点。
知识产权法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谢湘辉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德事隆对于大疆侵犯其专利的指控不成立。德事隆此次提出诉讼的这两项专利是从被其收购的贝尔公司买来,但贝尔一直专注军工飞机和军用直升机领域,也没有将这两项专利使用在任何上市产品中。也就是说德事隆和贝尔都不曾在这两项专利基础上量产销售过任何消费级的民用无人机。大疆无人机涉及的悬停功能技术和德事隆的“飞机自动悬停控制”专利虽然字面相似,但从技术本身并无相交共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