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12名涉酒干部被处理
6月12日,“青海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通报了10起党员干部酒后违法违纪案件,有的伤人毁物、有的阻碍执行公务、有的寻衅滋事、有的酒驾醉驾,最终都付出惨痛代价,青海12名涉酒干部被处理。
继6月9日曝光9起5月发生的顶风违纪问题之后,青海省纪委监委又于6月12日通报了10起党的十九大以来党员干部酒后违法违纪案件。青海12名涉酒干部被处理,这12名涉事干部有的伤人毁物、有的阻碍执行公务、有的寻衅滋事、有的酒驾醉驾,最终分别受到记大过、撤职、开除公职等处分。
1.海西州茫崖市花土沟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冯国华酒驾问题。2022年5月26日,冯国华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给予行政罚款19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2023年3月,冯国华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青海12名涉酒干部被处理!
2.海东市乐都区财政局干部侯子才酒后故意伤害他人问题。2021年11月7日,侯子才酒后回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争执,故意伤害他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00元。2022年4月,侯子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果洛州玛多县扎陵湖乡人民政府四级主任科员索南才让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1年8月14日,索南才让醉酒后进入娱乐场所无故对他人进行殴打和骚扰辱骂,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5日。2021年12月,索南才让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4.西宁市湟中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队长杨明亮酒后寻衅滋事问题。2021年7月2日,杨明亮酒后寻衅滋事,纠缠、追逐路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7日。2021年11月,杨明亮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