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告知并非处罚!
7月25日晚,南京地铁在微博发布《有关网传“乘客在地铁车厢喝水被开罚单”的情况说明》。其中称,工作人员在三号线列车巡查时发现一位旅客饮用瓶装果汁饮料,为防止饮料泼洒引发环境卫生 等方面的隐患,工作人员向其出具《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 》,对禁止事项进行宣传告知。律师谈女子地铁喝水事件!
女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图片显示,她在地铁3号线车厢内,收到一张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行为告知单,告知单开具日期为7月17日。“南京地铁收罚单,不允许喝水。”该女子配文写道。
7月25日下午,极目新闻记者尝试联系该女子未获回复。不过记者发现该女子此前发布的上述信息已被隐藏或删除,该女子还在社交账号的简介处写道:“第一次被警告,没罚款。”
南京地铁客服工作人员回应极目新闻记者称,水属于饮料中的一种,地铁有规定禁止饮食。特殊情况下喝水是否会被罚?对此,工作人员称将由专人进行回复,截至发稿前记者未获回复。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认为,开具禁止行为告知单是对乘客违反地铁秩序的一种告知行为,并未对乘客进行处罚,地铁方开具的告知单对乘客起到法律知识普及和合理劝解的作用,并且《南京市轨道交通条例》确实有规定在车站或者其他轨道交通设施内,禁止影响轨道交通公共场所和设施容貌、环境卫生、运营秩序的行为,包括在地铁内饮水,市民在出行时为了环境、安全等考虑确实也应当合理遵守。执法人员也应当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以及可能造成的风险隐患进行综合判断,对于确实有必要的,应当及时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