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四川攀枝花。6岁女孩因在儿童游乐设施内不小心推了另一个男孩,遭男孩父亲扇耳光。
孩子母亲杨女士称,现场具体情况她也不清楚,女儿说自己是不小心踩到男孩的脚,男孩爸爸却说是她把男孩推下台阶。他冲进场内就打了孩子一耳光,周围的人叫他别打了,他却反手又打了一耳光。报警后由于对方一直在道歉,也没有大碍,杨女士就接受了赔偿3500元的方案!
但她还是很气愤,觉得出了这种事,家长应该找她来解决,而不是直接对孩子出手。3500就能和解?这是钱的事吗,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多大伤害。毕竟都是孩子都小,大人也不至于这样吧?公共场合玩,哪能碰不到呢,这个男的打孩子就是不对。
隔着屏幕都替孩子感觉疼,打人不犯法么?孩子之间的小矛盾,你个男家长打人家孩子干嘛?钱是给了,孩子心理的伤怎么算?这时候,要是女孩爸爸在场,还手了怎么算?希望法律别总是规定事后惩治施暴人,总得让这种人有敬畏之心!
女孩推搡男孩肯定是不对的,但是男孩父亲的处理方式太过激了,身为大人,可以去找女孩的家长理论,或者教育自己的孩子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应对,而不是自己动手打女孩,所以他才会被判处赔偿吧!虽然被处罚了,但不值得同情,这种父亲能培养出多有出息的孩子,小孩子之间能有多大的事?
打第一下吧,那是爱子心切太气人了,打第二下,多少就是有点欺负小孩了。性质变了。大家觉得呢?欢迎评论区留言点赞加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