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31万余元。自2021年10月以来,该公司已2次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罚,被罚没金额合计近6000万元。
图源: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相关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231.014780万元、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天眼查显示,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杰。股权穿透信息显示,该公司系耀玥(深圳)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当前经营状态显示为“注销”。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此前于2021年10月曾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珣利用省医院原党委常委等5名相关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使得由王珣实际控制的四川赛尔德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注销)、四川海杰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注销)、辉耀公司向省医院大量销售医疗设备、医用试剂及耗材,从中谋取利益,被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174.65498万元、罚款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