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水果捞老板迎来惩罚:两方都受到行政处罚
这几天火爆全网山西“水果捞”事件,当地警方通报来了!两方都受到行政处罚。
水果捞有3人受到处罚,其中刘月某被处以行政拘留5日,水果捞经营者刘变某与其亲属2人分别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事件主角15岁女孩父亲常某明被处以罚款500元。
8月7日20时许,迎泽分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柳巷铜锣湾小吃街,一消费者与“水果捞”经营户发生纠纷。接警后,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处置。太原水果捞老板迎来惩罚!
据介绍,经查,消费者常某宇因售价等问题与“水果捞”经营者刘变某及其亲属刘旭某、刘月某等3人发生争执。
常某宇父亲常某明到达现场后,矛盾升级,相互辱骂,双方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月某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对刘旭某、刘变某分别处以罚款500元和300元的行政处罚;对常某明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示,市民朋友面对矛盾纠纷时,要保持理性,依法解决问题,避免矛盾升级引发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公安机关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及时依法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