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正义网消息,中国人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黄冈市人民检察院已向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范一飞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范一飞利用担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计财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资金计划部副主任,中国建设银行资金计划部副主任、财务会计部总经理、计划财务部总经理、行长助理、党委委员、副行长,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上海银行董事长,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去年11月5日落马的范一飞,是党的二十大闭幕后落马的首“虎”。
公开履历显示,范一飞,男,汉族,1964年8月出生,江苏泰兴人,199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
今年6月9日,范一飞被“双开”。范一飞被指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政治意识淡漠,对抗组织审查,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接受宴请、旅游、打高尔夫球等活动安排,违规参加公款宴请、收受礼品礼金、出入私人会所;在职务安排、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为官不廉,纵容亲属不实际工作而获取薪酬,搞权色交易;违规干预、插手执法活动;道德败坏,家风不正;毫无纪法底线,胆大妄为,“靠金融吃金融”、“以钱生钱”,长期以“投资”为名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融资、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今年6月20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范一飞决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