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江西交警发布的一则交通安全警示视频:一只小狗横穿马路,导致一名摩托车驾驶员倒地。事故造成驾驶员肋骨断了7根,肺戳伤并切除了部分肺。因狗主人未妥善看护宠物,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赔偿了伤者10万余元。
7月18日7时56分许,李某驾驶赣BM****二轮摩托车从定南县历市镇清华大道四中红绿灯往文体中心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清华大道路口,罗某家的宠物狗突然冲出,与其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李某严重受伤,其肋骨断了7根、肺戳伤并切除了部分肺。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五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携带宠物时须妥善看护,不得影响车辆、行人的正常通行。在此次事故中,狗主人罗某未妥善看护宠物,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赔偿伤者10万余元。摩托车驾驶人李某未靠最右侧车道行驶,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交警提醒:一定要妥善看护好自己的宠物,尤其是在马路上,要拴绳遛宠物,防止宠物与路面行驶中的车辆发生碰撞,引发交通事故,二轮车行驶中要靠最右侧车道行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