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强调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提出了一系列措施。10月12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唐芳林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当前森林资源逐步盘活,已经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全国林权抵押贷款余额1300多亿元,成为支持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的重要资金来源。记者获悉,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范围,强化激励约束等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做法有望在更大范围推广。
国家林草局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司司长王俊中指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国家建立了林权抵押贷款制度,不断拓宽抵押物范围,创新贷款模式,完善配套政策。各地探索推出了许多符合林业特点的金融产品,如公益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林下经济收益权质押贷款、“油茶贷”、“林农快贷”、“网商林贷”等,助力林业生态建设和产业发展。
江西省林业局负责人刘宾介绍,向金融要活力。江西省先后推出公益林(天然商品林)补偿收益权质押贷款、油茶长周期贷款、林下经济收益权贷款、湿地生态修复贷款、“林农快贷”等金融产品。启动实施油茶、森林药材等特色保险,极大降低了经营林业的风险。福建省三明市委常委、副市长杨兴忠介绍,福建省创新了林业投融资机制,成立了林权收储机构,设立了风险防范和快速处置机制,推出一系列普惠型林业金融产品,设立了林权交易中心,为林业注入金融活水。三明市全市累计发放林业信贷总额达到230亿元。改革增活力,创新出效益。2022年,三明全市林业产业总产值达到1258亿元,农民涉林收入达7107元,占可支配收入的30.6%。
不过,王俊中也谈到,林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依然存在。《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将林权抵押贷款和林业经营主体的贷款纳入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评估范围,强化激励约束,引导银行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适当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商业银行林权抵押贷款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的,可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级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为银行适度“松绑”。健全抵押林权快速处置机制,降低银行风险和担保机构处置林权的成本。鼓励社会资本开展林权收储担保服务,由林权收储机构为林权抵押贷款的借款人提供担保,消除银行的担心和忧虑。
“福建省在全省建立了50多个林权收储机构,实现了重点林业县全覆盖,省财政对林权收储抵押担保额给予1.6%的风险补偿。这种做法,有利于分散和降低银行信用担保的风险,值得借鉴。”王俊中说。
二是发挥绿色金融引领作用。将符合条件的林权交易服务和林产品精深加工等纳入绿色金融支持范围。探索基于碳汇权益的绿色信贷产品,符合条件的可纳入碳汇减排支持工具范围,助推林业碳汇发展。
三是推动创新林业金融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发行乡村振兴票据或者以林权作为担保发行债券。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开发各类林业保险产品,鼓励地方将林业保险产品纳入地方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支持范围。近年来,江西将油茶保险纳入省级特色农业保险范围,浙江推出了毛竹收购价格指数保险,四川推出了核桃价格指数保险,对分散林业生产经营风险、保障农民收益的稳定性发挥了积极作用。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徐济德表示,国家林草局负责协调推进《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措施,将加快研究制定林权管理、森林经营、森林采伐利用、林业产业等方面的政策举措,加强与发改、财政、农业农村、金融监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
在先行先试方面,除了支持福建、江西、重庆三省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外,扎实推进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工作,指导福建三明、江西抚州、吉林通化、山西晋城、安徽宣城、四川成都、浙江衢州等7个试点市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模式。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创新,不断为改革积累经验、破局探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