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地大货车司机李先生投诉称,他从江西南昌和湖北鄂州下高速时,收费员认定车上装的紫薯属鲜活农产品,不收过路费。但在湖北襄阳,却被收了900元过路费。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紫薯不是红薯,不在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
对于“五谷不分”的城里人来说,紫薯、红薯可能早已“傻傻分不清楚”。毕竟,在大部分人眼里,两者除了颜色大小稍有不同之外,“不都是薯吗”?明明前两站的收费员也是这样认为的,可为何到了你这里,紫薯红薯,就得分得一清二楚?司机疑惑、围观者也不解,同薯为何不同命?
事实上,“同薯不同命”只是调侃,“同薯不同价”却是实情。相比于适应力强、产量高,“啥地方都能种”的红薯,紫薯就“矜贵”得多,对生长环境的要求较高,冷不得(不耐寒)、渴不得(不耐旱),一般也只在热带、亚热带地区种植。所以在市场上,紫薯一般比红薯贵些,受众也少些。而这一点,显然被官方考虑到了——
在2020年交通运输部官方在答复网友关于“紫薯是否属于绿通范围”的留言时提到,《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所覆盖的鲜活农产品,是按照国家“菜篮子工程”建设要求,充分考虑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基础上慎重制定的,实际执行情况良好,满足了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不宜再扩大品种或类别。再查看最新版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紫薯仍排除在甘薯类之外。可见,在综合考虑产地、市场等诸多因素下,紫薯被收过路费,具有一定的现实考量。
回到此案,或许争议并不在于“紫薯非红薯”,而是要回应“此站彼站能否一样”的问题。正如近年来各地高速收费站因“绿通”执行标准不一,也常常闹出“本地是鲜活、异地变非活”等尴尬。因此,及时建立统一和细致的标准规范,确保“绿通”在全国范围实施的一致性和公平性,或许更为关键。此外,市面上流通的鲜活农产品,总比纸面上更新得快。如何及时根据市场需求,调整更新相关目录,同样值得深思熟虑。毕竟,紫薯红薯,无论什么薯,能上老百姓餐桌的,就是好薯。不妨以“紫薯非薯之争”为契机,深入思考绿通政策如何在减少争议与增加适用之间达到完美平衡,莫让好政策卡在了收费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