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戴纸帽维权遭拘一案有了新的进展。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了当事人诉当地公安机关删除违法记录请求。
此前,周建湘与胡增在宁乡市住建局反映房屋质量问题,出于油漆工职业习惯带了顶纸帽,从而以“披麻戴孝”寻衅滋事为由被处以7日行政处罚。此后,二人多次打官司维权。2021年12月,法院判定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违法;次年7月,宁乡市公安局出具了《宁乡市公安局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
但二人的相关处罚记录并未消除。就消除违法记录一事,周建湘向湖南省公安厅邮寄了《关于请求旅履行监督法定职责的举报信》,请求当地公安在公安网格系统中撤销违法记录,责令办案民警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起诉了公安机关。
一审法院驳回了周建湘的起诉,该案于9月20日二审。
据10月25日法院出具的《行政裁定书》显示,周建湘的请求实质上是通过信访形式,要求省公安机关基于内部层级监督关系对宁乡市公安局作出监督履责,周建湘基于此提起的本案诉讼,依法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依法应裁定驳回其起诉。同时,公安对周建湘的上述请求是否作出答复,对周建湘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依法亦应裁定驳回其起诉。
此外,二人还向检察院实名举报了一审的判决法官,认为其包庇了被告的办案民警。10月24日,二人受到长沙铁路运输检察院的控告答复,称没有证据证实承办法官存在徇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