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上午,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针对男方称女方收10万彩礼还要房本加名,今年8月女方母亲曾否认没加名报案,坚称“是他强迫的,他强奸了我女儿”。自案件发生到宣判,山西“订婚强奸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热议。看整个案件过程,此事件之所以冲上热搜,频频触动大众神经的还是这“高价彩礼”四字。
“高价彩礼”的背后是把婚嫁当作一场“交易”
近几年来,国家一直在提倡婚嫁不要“高价彩礼”,让彩礼回归“礼”性,然而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某些地方“天价彩礼”仍然存在。前段时间“江西1888万天价彩礼”的热搜,闹得沸沸扬扬,虽然最终证实是虚构,但是从群众对“高价彩礼”的讨论来看,一份超出寻常家庭的承受能力的“高价彩礼”,的确会给当事人的经济和精神带来不小负担。
不管是“订婚强奸案”还是“江西1888万天价彩礼”,不难发现他们的关键词无外乎两个,即“婚嫁”“高价彩礼”。自古以来,婚嫁承载着人们对美好的向往和祝愿,古代婚嫁中六礼缺一不可: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这一系列的仪式是为了唤起新人对婚后生活的责任感,是对“契约精神”的浪漫表达。“彩礼”对于现在婚嫁来说,从某种意义上是对娘家人的补偿,报答娘家人对女儿的养育,但是“高价彩礼”出现无疑是让美好的仪式感“跑偏”了,其意义不再是“报答”,更像是“交换”。不言而喻,“交换”这是属于商品交易范畴的词,“交易式”的婚嫁是对嫁娶行为的明码标价,一旦“价格”失衡,只会给双方埋下矛盾的导火索,助长攀比之风,居高不下的彩礼,进一步放大了年轻人对婚育的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