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广州  SEO  贷款  深圳    医院  用户体验  网站建设  机器人  摩托车 

女子偷闺蜜家中黄金变现数万 取得谅解 被判刑1年(图)

   2024-03-25 16:16:10 互联网59
核心提示:原标题:山东一女子两次盗窃“闺蜜”首饰变现,取得受害人谅解被判缓刑近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案例信息称,寿光一女子王某利用与“闺蜜”的亲密关系

原标题:山东一女子两次盗窃“闺蜜”首饰变现,取得受害人谅解被判缓刑

近日,山东省寿光市人民法院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发布了一则案例信息称,寿光一女子王某利用与“闺蜜”的亲密关系,两次盗窃金饰并成功变现,涉案金额达3万余元。

王某被抓获并赔偿损失取得谅解。

法院认定其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女子偷闺蜜家中黄金变现数万 取得谅解 被判刑1年

2023年4月18日,王某到“闺蜜”刘某家做客,无意间看到刘某放在梳妆盒里的一件金饰,她一时起了贪念,趁“闺蜜”不注意,王某将金饰偷塞进自己包里,后以1.5万元的价格转手卖出。

尝到了不劳而获的甜头,王某又对其另一“闺蜜”任某伸出了罪恶之手,她以相同的作案手法,盗走任某一套黄金饰品,转手卖出成功变现2万余元。

任某发现饰品失窃后立即报警。警方经侦查锁定王某并将其成功抓获,王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王某第一时间赔偿两个“闺蜜”的损失并取得谅解。

寿光法院经审理后认定王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已达2000元未达6万元,属于“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鉴于其与被害人系朋友关系,被害人出具了不再追究责任的谅解书,故对其酌情从轻处罚。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裹足不进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裹足不进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cn.gzbj58.com/news/124205.html

反对 0收藏 0 打赏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付款方式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RSS订阅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裹足不进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资讯与建议:1991659015@qq.com 客服QQ: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1991659015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