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成都等地近期出现市民反映新换燃气表后气费显著增长,引发“表计不实”的质疑。重庆市政府迅速响应,已组建由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导的联合调查组,入驻重庆燃气集团、凯源燃气等企业展开调查。成都方面虽未发布官方统一回应,但部分区(县)市场监管局表示,正针对相关投诉进行调查处理。
面对天然气费用异常状况,普通居民应如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若遭遇燃气公司以停气相威胁,要求支付所谓“欠款”,又该如何应对?
北京恒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宏达表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用户有按时足额支付气费的义务,但在用户一贯履约且对燃气表计量准确性提出合理质疑的情况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用户有权暂停缴费,燃气公司擅自中断供气则属违法行为。
陈宏达进一步指出,燃气公司在各居民区享有特许经营权,形成市场支配的垄断地位,与用户并非完全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其服务性质涉及民生领域,具有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的属性。
当用户因燃气费异常拒绝缴费后,可能出现以下两种情况:一是燃气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追讨“欠款”,此时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费用上涨的合理性,难度较大;二是燃气公司采取断气措施逼迫用户缴费。在此情形下,用户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恢复供气,法院通常会考虑到民生服务特性及合同约定,支持用户诉求。过往司法实践普遍倾向于保护用户权益。
以两起典型案例为例,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中,用户陈某英因燃气表突然停气,被告知需补缴巨额费用。陈某英以预付费购气、从未欠费为由拒绝并提起诉讼。法院认为,陈某英过去月均燃气使用量不足10立方,而燃气公司所称9个月内使用量骤增至月均100立方以上,严重偏离生活常理,故判决燃气公司继续履行供气合同,恢复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