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湖北省黄冈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原中国人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范一飞涉嫌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公开审理。
起诉书指控,自1993年至2022年间,范一飞历任原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中国建设银行、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人民银行等机构的高级管理职务,利用其职务便利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融资、业务承揽、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在此期间,范一飞本人或通过其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总计约3.86亿元。
庭审过程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范一飞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范一飞对其犯罪行为进行了供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在完成庭审程序后宣布休庭,将择期作出判决。
此次庭审吸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共40余人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