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出台减持管理办法
5月24日,证监会颁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减持管理办法》,与近期发布的多项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保持核心理念的一致性。该办法首次以规章形式制定,旨在强化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减持限制,确保其减持行为与公司市场表现及分红状况相挂钩,同时全面遏制各类规避减持规定的操作,比如技术性离婚减持、转融通出借等。对于违规减持,监管机构建立了包括责令购回、限制交易、行政处罚在内的综合监管工具箱,意在严厉惩罚违规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生态。
新规定具体包括:大股东在大宗交易减持前需预先披露,其减持行为需考虑公司股价及分红情况,重大违法时不得减持,一致行动人解除关系后六个月内仍受减持限制,离婚或解散分立等情况下的股票分割亦需共同遵守减持规则,大股东的各种持股形式将被合并计算,协议转让后股票受让方需锁定六个月,且原大股东在六个月内继续遵守限制,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需遵循类似集中竞价的规则,大股东不可融券卖出本公司股份,受限或禁售期内的股份不得用于转融通出借或融券卖出,股东取得受限股份前需结清融券合约。
该《减持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减持制度升级为规章级别,增强了法律效力和市场预期的明确性,构建了以《减持管理办法》为核心、辅以特定规定和交易所指引的“1+2”制度框架,整体趋向严格,旨在堵塞规则漏洞,确保市场公平性。此外,通过细致规定,不仅对大股东减持实施严格约束,还通过综合措施全面封堵各种可能的间接减持途径,确保规则的全面性和有效性。证监会出台减持管理办法。
此番调整有望显著降低违规减持行为,通过责令回购等快速纠正机制,促使违规者承担相应后果,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市场信心。专家认为,这一系列举措不仅维护了市场的公平公正,还能促进上市公司管理层专注于企业长期发展,营造更良性的投资环境,吸引更多长期资本参与市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