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诉离异父亲付大学费用法院不支持
小马的父母于2017年离婚,协议中规定小马跟随母亲生活,父亲马某承诺每月提供1500元抚养费直至小马满十八岁。去年,小马成功考入大学,随之而来的经济负担加重,特别是教育开支。鉴于此,她希望父亲能继续资助她的大学费用,包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以及购买电脑和手机的费用。由于双方在这一问题上未能达成一致,小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父亲承担包括每月1500元生活费、首年总计19800元的教育相关费用,以及未来三年每年5000元的学费。
对此,马某回应称,自己经济状况并不宽裕,考虑到小马已经成年,他认为自己没有能力继续承担女儿大学教育期间的所有开销。最终,邳州市法院审理后,作出了不支持小马要求父亲继续支付抚养费及教育费等费用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