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最近公布了四起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违法违规案件信息,这是此类通报的第七批。通报强调,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商必须在显眼位置展示其经营与产品资质,并确保合法合规运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同时,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也被要求加强对入驻商家资质和产品的监管,一旦发现违规,需立即阻止并报告给当地药品监管部门。监管部门将持续严格执行“四个最严”标准,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公众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
具体案件包括: - 天全县润生堂大药房因在美团未按规定通报监管部门其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在线销售情况,于2024年5月受到了行政处罚。 - 上海伊睫尔贸易有限公司擅自改变经营方式,在小红书上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违反了相关管理办法,同年6月被处罚。 - 温州一正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伯乐店在美团售卖医疗器械时,未及时更新医疗器械注册证信息,且在警告后未改正,最终于7月受到了相应处罚。 - 重庆永尔商贸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销售的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存在未正确展示注册证信息的问题,在给出整改警告后仍未纠正,于7月被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