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北京市发布了房地产政策调整通知,旨在优化市场环境。根据新规定,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下调至15%;而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这一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对于非本市户籍的购房者,若购买五环内的房屋,需在购房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3年;五环外的房产,则要求连续缴纳满2年。针对符合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购房前的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缴纳年限缩短至1年。
此外,通州区的商品住房购买政策与全市保持一致。成年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若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其住房限购政策与本市户籍家庭相同。对于拥有两个或以上子女的本市户籍家庭,在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可贷款额度增加40万元。北京市还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标准划分,加速房地产发展模式的转型。
通知强调,将构建以市场为基础、保障为补充的住房供应体系,即将推出扶持高质量住宅建设的措施,加速推进城中村改造项目,并通过“白名单”机制,合理满足房地产企业的融资需求,持续防控房地产领域风险,确保市场预期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