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称公共场合直播已成为不少城市的一道风景线。然而,当一些主播为了追求热度和流量而牺牲他人正常的公共秩序时,这种行为便成了扰民现象。例如,在杭州西湖边,一些人穿着影视剧服饰扮成“白娘子”“法海”等角色进行直播,扰乱了景区秩序及游客观景需求。尽管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多次劝阻,但此类行为仍屡禁不止,甚至频繁出现主播与工作人员争执的情况。
对此,杭州西湖风景名盛区管委会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管委会尚未对这类直播出台明文规定,但已采取措施进行规范,包括派遣保安巡逻并制止不当直播行为。
关于公共场合是否可以进行网络直播,社会上存在不同观点。一部分人认为,既然法律没有明确禁止公共场合直播,就不应过度干涉;另一部分人则认为,公共场所尤其是知名景区内的某些直播行为,如蹭流量、博眼球等,会破坏公共空间的和谐氛围,不应容忍。例如,西湖边泛滥的“法海”“小青”和“白素贞”直播,被很多网友视为对传统文化的歪曲和亵渎。
客观而言,虽然法律未明确禁止公共场所直播,但公民在公共场所的行为必须遵守一定的法律边界,如不得妨碍公共安全和秩序,尊重他人隐私和权益,禁止传播违法信息等。此前,有网红因路边直播低俗视频被行拘10天,还有主播在机场直播偷拍其他乘客,最终账号被封禁,这些都是公共场所直播的负面案例。
对于西湖边的“法海”以及“小青”和“白素贞”直播现象,如果这些行为不干扰其他游客且不影响公共秩序,或许可以接受。但实际上,西湖作为著名景区,人流密集,直播很难做到完全不影响他人。一些主播为了流量,常常忽视公共属性,其行为容易变得无序甚至不可控。有的直播内容败坏风俗,伤害公众对传统文化的感情;有的未经游客同意拍摄,侵犯游客肖像权和隐私权;还有的故意与景区工作人员冲突或骚扰其他游客以吸引更大流量,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因此,西湖边“白娘子”“法海”扎堆直播的问题,关键在于如何管理和规范,而不是该不该管。管理部门需要在个人自由和公共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公共场所可以直播,但不能损害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不能违背道德和法律。各地管理部门应出台管理细则,明确直播行为的具体边界,以便更好地规范和管理。这不仅有助于工作人员更有底气地制止不当行为,也有利于引导公众形成自我规制,共同营造和谐友爱的公共文明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