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樊维秋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于当日宣判,判处樊维秋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查明,樊维秋因婚姻破裂、生活失意及不满离婚财产分割结果,决定通过驾车冲撞人群的方式发泄私愤。2024年11月11日晚,他在珠海市香洲区体育中心故意驾车冲撞正在锻炼的人群,造成重大伤亡。法院认为,樊维秋的犯罪动机极其卑劣,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应当依法严惩。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樊维秋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樊维秋当庭认罪。部分被害人亲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和宣判。
此前报道显示,该案件造成了35人死亡、43人受伤。公安部表示将迅速查明案情,依法严惩凶手。最高检也表态要从重从严追究刑事责任。珠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樊某批准逮捕,并得到最高检的指导,确保案件依法妥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