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些关于“国家一级演员”的报道频繁出现在公众视野中。2月14日,文化和旅游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对一条使用“国家一级演员”表述的内容进行了回应,确认该表述不规范,并已进行修改。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艺术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艺术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演员职称分为四级,其中“一级演员”为正高级职称。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公示的高级职称评审结果显示,艺术系列的正高职称包括“一级演员”、“一级编剧”、“一级指挥”等,均未冠以“国家”二字。
一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各地职称评审评出的“一级演员”等艺术系列正高职称,在公示的信息和最后出具的文件、证书中都没有冠以“国家”。对于这种滥用“国家”之名的现象,一位艺术领域的专家指出,加上“国家”二字显得更加“高大上”,这背后反映出的是严重的功利思想和心态浮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