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一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帖称,她在成都一家面包店购买的蛋挞中吃出异物,疑似动物牙齿。消费者刘女士表示,当天她在成都成华区天祥街的一家面包店购买了蛋挞,食用时发现疑似动物牙齿的异物。商家随后回应称,将和刘女士一起前往检测机构检测异物成分。
11日晚,商家在刘女士帖子下评论区更新进展,表示已与刘女士一同前往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等多个机构尝试检测异物成分,但因样本量不足而无法进行检测。商家表示将继续寻找合适的检测机构,并与刘女士保持沟通。
12日,该面包店工作人员进一步说明,他们已经和刘女士带着异物去了几家检验机构,但由于样本量太少,仍然无法进行检测。工作人员推测异物可能是开心果果壳碎屑,因为店内使用的开心果由机器开口,有时会产生类似形状的碎屑。
成都市食品检验研究院工作人员证实,11日确实收到了该检测请求,双方协商检测样本中的鼠元素和开心果元素,但由于样本量不足1克,达不到检测标准,因此无法检测具体成分。按照标准,样本量至少需要50克以上。
目前,面包店方面仍在与刘女士协商后续事宜。刘女士已拨打12345投诉热线,等待结果。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良善律师认为,如果食品存在安全问题,消费者可以依法获得赔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48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赔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消费者应收集充分证据,从购买到发现异物的各个环节均需记录。若食品原物无法保存,应当及时做证据公证或通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确认事实。消费者可向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也可以直接诉至法院,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