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张莉发文陈述了自己在泰安技师学院任教31年临近退休时被解聘的情况。文中提到,3月1日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打电话通知她的合同到期,并要求她尽快去人事处在解除终止协议证明书和补偿协议书上签字。
张莉提出续签劳动合同和退休保障问题的申请,并多次拨打12345反映问题。四个月后,学院同意办理退休手续。自3月1日起,学院单方面强制停止了她的工作,停发了工资,并终止缴纳各项保险。
张莉表示,泰安技师学院人事处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撒谎,称2月份给她打电话通知合同到期并提供了一个方案,可以续签或不续签拿补偿金。但实际情况是,她在3月1日接到电话,内容是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签。
张莉曾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安技师学院的一名合同制教师,自1993年起连续工作31年,已年满50岁。今年2月,临近退休时,学院以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期为由终止合同。
张莉指出,学院长期未与她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才开始签订。多年来,她的工资一直维持在较低水平,从2002年的每月500元到最后每月仅2000元左右,与有编制的教师相比差距悬殊,从未享受过同工同酬的待遇。尽管如此,她作为班主任,曾多次获得各类奖项和荣誉,展示了她获得的26本荣誉证书,多次被评为“优秀班主任”。
3月27日,记者来到泰安技师学院,学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张莉提出要在学院退休的要求,符合法律规定,学院会满足。学院人事处负责人解释说,去年2月份确实给张莉打了电话,通知她合同到期,并提供了续签或不续签拿补偿金的方案。张莉当时不同意这个方案,要求在学院退休。学院经过研究后,同意了她的要求,并在去年6月给了她一份书面文件,同意给她办理退休并依法享受养老待遇,张莉也在文件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