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强奸案”男方母亲发声 二审将公开宣判!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的刑事与民事二审将于4月16日公开宣判。在大同市中级人民法院附近的一家宾馆里,郑女士回忆起儿子被羁押的711天,不禁泪流满面。
2023年5月1日,山西大同市阳高县27岁的席某某和24岁的吴某某举行订婚宴,双方签订了《订婚收彩礼协议》,男方当天给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并承诺结婚一年后,在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次日下午,两人在婚房发生关系后,女方控告男方强奸。
2023年12月25日,阳高县法院对案件刑事部分作出一审判决,席某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他当庭提出上诉。据郑女士回忆,事件发生后,女方亲属索要后续彩礼,并要求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5月4日,女方前往派出所报案,当天郑女士签下一份保证书,承诺男女双方领证后会办理房屋共同拥有手续,但需等在北京工作的女儿把房产本送来。
郑女士表示,5月5日双方约定在民政局门口等待儿子的姐姐送来房产证并领证,但女方突然改变主意,称席某某不珍惜她,并向公安局报案。席某某随后被捕。女方家属在接受采访时称是席某某强迫,并否认因房产证未加名和彩礼问题而报案。
郑女士无法理解儿子如何从一个“准新郎”变成“强奸犯”。她只见过儿子两次,一次是一审宣判时,另一次是二审庭审时。她形容儿子现在像老了十几岁,眼神黯淡无光。在二审庭审过程中,郑女士和辩护律师提出了十几处疑点,包括警方带女方去医院检查显示“处女膜完整,未见新鲜破口”,女方内裤、阴道擦拭物、卫生纸上可疑斑迹中均未检出人精斑,而男方在鉴定意见未作出的情况下已被报捕、批捕。
郑女士曾向法院提出诉求,要求返还10万元彩礼及两枚戒指。女方称已将彩礼退到社区,让她去取。但郑女士担心通过非法律途径退还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或被迫签署协议,因此没有去取。她希望二审能合理解释这些疑点,做出公正判决。如果案件仍存疑或得不到公正判决,她将立即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