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12万娶越南新娘被遣送回国 跨国婚姻陷阱多!花十几万找的越南新娘跑了,这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法律风险与经济陷阱。
2017年5月,温某通过某婚介所介绍了一名越南女子作为结婚对象,并支付了12.6万元介绍费。双方签署了《承诺书》,约定若女方一年内离家出走,婚介所须退还10万元给温某;如该越南女子因不符合中国法规被遣送回国,所有费用由中介负责退回。然而,这名越南女子不到一个月便离开了温某,并失去联系。温某无奈之下向派出所报案,在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该越南女子,她随后被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遣送回国。
经调查发现,这名越南女子是案外人周某通过一名越南男子介绍到上高的,再由婚介所介绍给温某。在收取的12.6万元中介费中,周某分得8万元,婚介所分得4.6万元。经过公安局协调处理,婚介所当场退还了4.6万元给温某。对于剩余的8万元,温某诉至法院,要求婚介所继续偿还。
法院审理后认为,婚介所为温某介绍外籍新娘并收取费用的行为违反了国家禁止进行涉外婚姻介绍活动的规定,属无效民事行为,中介合同亦属无效。庭审中双方均认可剩余的8万元已在公安局约定由周某返还,因此法院判决驳回温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国内婚姻介绍机构和其他任何单位都不得从事或变相从事涉外婚姻介绍业务。任何个人也不得以欺骗手段或以营利为目的从事此类活动。此外,当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时,行为人应返还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不能返还或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爱情不分国界,但跨国婚姻仍需谨慎。仅仅建立在金钱基础上的跨国婚姻风险不少。缔结婚姻应当以感情为基础,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通过非法方式获取。跨国婚姻一定要遵守两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涉外人员管理规定,理性追求婚姻生活,避免陷入“人财两空”的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