甬莞高速4死2伤事故调查报告 疲劳驾驶成主因!10月22日,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公布了一起较大交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发生在2025年7月26日8时46分,甬莞高速汕尾陆河段西行K1267+760M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小型普通客车,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死伤者为一辆小客车上的一家人。
据调查报告,7月26日8时45分30秒,赣DL5*重型厢式货车行驶至甬莞高速公路西行K1267+800M路段,因前方事故导致车辆缓行,停在第三车道上。随后,王某谭驾驶的贵DNC*小型普通客车(司乘人员共6人)停在赣DL5*货车后方,并开启双闪。8时46分3秒,白某驾驶的鲁BP0*重型厢式货车追尾碰撞贵DNC*小型客车,并碰刮停在第二车道上的豫K92*轻型封闭式货车后侧,导致贵DNC*小型普通客车车体变形,车上6名人员被困。
事故造成4人死亡、2人受伤,车上乘客均为驾驶人王某谭的家人。王某谭的妻子、女儿以及其姐姐和姐姐的儿子不幸遇难,王某谭目前仍在医院接受治疗,其儿子经治疗后已出院。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鲁BP0*重型厢式货车司机白某长时间从事道路运输工作,未能充分休息,驾车在高速公路未履行安全注意义务,行车过程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距离,遇事操作不当,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自7月24日16时至7月26日8时46分,货车司机白某仅休息了9小时35分钟。7月25日0时25分,白某驾驶鲁BP0685重型厢式货车在福银高速公路进贤县路段曾因疲劳驾驶车辆碰刮护栏,报警处理后继续驾驶工作,直到此次较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白某的过错行为是导致此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对事故负有责任,已于2025年7月28日被汕尾市公安局刑事拘留。青岛金嘉公司未与驾驶员白某签订劳动合同,未经常性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操作规程培训,仅进行岗前培训和一次集中培训,通过微信群向驾驶员推送安全提醒,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超过4个小时,对于白某多次疲劳驾驶的行为未及时提醒纠正,也未在运输行为结束后按照公司管理制度对其进行处理。调查报告建议由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对该公司实施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