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省份明确叫停医院门诊输液 逐步推进科学用药。近期,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医院宣布自2026年7月1日起全面关停门诊输液大厅,停止常规静脉输液、肌注、皮试等诊疗服务,普通门诊不再开具输液医嘱。此举旨在落实国家关于合理用药和严控过度输液的要求,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原则。此前,广东省博罗县人民医院于2026年4月20日起调整门诊静脉输液管理,仅允许特定科室如皮肤科门诊、发热门诊、肿瘤科门诊(日间化疗)、急诊儿科、急诊内科、急诊外科、急诊抢救室开具静脉输液处方,其他门诊科室一律取消权限。
全国各地也纷纷采取措施控制门诊输液。例如,安徽从2014年起公布临床输液“负面清单”,列出53种不需输液疾病;浙江2016年全省三级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抗菌药输液;江苏2017年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并于2018年底全面停止门诊输液;江西在2016年前后明确出台门诊输液限制性措施;广西、深圳在2019年前控制或取消成人门诊输液;河南计划在2026年前叫停门诊输液;吉林2019年前十多家医院取消成人普通门诊输液;甘肃清水县人民医院2025年停止普通门诊静脉输液(急诊、儿科除外);湖北襄阳市中心医院2024年停止门诊静脉输液(儿科门诊、急诊除外)。
政策落地过程中有几个显著特点。多数省份的取消门诊输液措施明确将儿科、急诊科排除在外,保留其静脉输液权限。早期政策主要针对三级医院,近年来已扩展至二级医院和县级医院。江苏采取了分阶段实施策略:先禁止门诊使用抗菌药物输液,再全面禁止门诊输液。各地医院均强调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科学用药原则。
取消门诊输液后,需要输液的门诊患者可转至急诊科或基层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部分地区医院建议患者病情平稳时,由门诊医生开具处方后到社区门诊输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