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石遭韩国机构起诉 HEVC专利纠纷再起。2026年11月3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PC)曼海姆地方分院更新了案件信息,公开了韩国电子信息通信研究院(ETRI)于2026年10月16日起诉中国运动相机品牌影石创新的案件。ETRI指控影石创新侵犯其HEVC视频编解码专利EP3614668。这是影石创新在UPC法院遭遇的首起专利诉讼案件。此前,ETRI还向UPC法院起诉过中国企业传音和海信,涉及的也是HEVC技术。

ETRI是美国Access Advance专利池管理机构旗下多个专利池(HEVC/VVC/VDP)的许可人之一。这些诉讼的最终目的是在谈判未果的情况下,通过法律手段迫使相关企业加入专利池。在此之前,ETRI还起诉了美国安防监控设备厂商Arlo,同样主张HEVC专利。

今年7月1日,HEVC专利池涨价25%时,一批中国企业加入了该专利池。此后,小鹏汽车、思科、Garmin等企业也陆续加入。然而,从目前ETRI的行动来看,仍有一些中国企业没有接受许可,从而进入了诉讼程序。
中国企业对HEVC专利池费率一直存在质疑。小米和TCL分别对该专利池的多家许可人提起诉讼,TCL还将该池管理机构Access Advance起诉至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张该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并请求法院裁决全球FRAND许可费率。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双方争议属于独立的FRAND争议,不受许可合同中的境外管辖条款约束,并认定中国法院对专利池的FRAND全球费率有管辖权。
随后,大华股份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Access Advance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SEP许可下的反垄断争议不能被合同管辖条款排除;即便许可协议约定境外法院管辖,中国法院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反垄断诉请依然拥有管辖权,并有权审查该专利池的全球FRAND费率。
通过这些案例,中国企业已经确认了中国法院对专利池拥有FRAND费率裁决的管辖权。这在全球范围内是一个重要的进展,在英国和德国对专利池费率条件的认定竞争中,中国法院并不落后。未来是否能在某些专利池上形成一定的裁判案例,可能取决于中国企业是否会持续推动相关诉求以及国际形势的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