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岁的马某在郑州为物业老板秦某工作。因工资拖欠和被辞退的问题,两人在小区单元门口发生争执。监控录像显示,秦某连续扇了马某九次耳光,马某的儿媳在一旁未能阻止。

冲突后,马某感到口渴、头晕,手无法握紧,腿也不利索。送医后被诊断为急性脑梗死,并长期昏迷。14个月后,他因脑梗死去世。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秦某的上诉,维持一审判决,秦某需承担70%的赔偿责任,赔偿马某亲属各项损失共计84万余元。

判决书透露了一些细节,马某在事发前就有基础病,曾因多发性脑梗死和高血压住院治疗。但家属表示,出院后他能正常工作生活,还能收旧货。监控也显示,冲突前马某行动无异常。司法鉴定认为,马某被掌掴及厮打事件引起的情绪变化是脑梗死的诱发因素。

一审法院认定,秦某先动手并多次击打马某头面部,撕扯过程中动作幅度大。结合马某被殴打和就医的时间线,可以认定秦某的行为是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直接因素。尽管马某有高血压和脑梗病史,但这并未使秦某免责。法院认为,遭受侵权行为后,马某的身体状态被打破,而秦某作为雇主应对马某的身体状况有一定了解。因此,秦某需承担70%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