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人口与生育服务规定》公布,自2月10日起施行。其中对各类假期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天。
天津政务网发布的《关于婚假生育假(产假)陪产假育儿假护理假等假期休假的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享受婚假十日。
此外,《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职工,在享受国家规定婚假的基础上,延长婚假十天。婚假期间,其享有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不变。可一次休完,也可分次享受。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则规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结婚、生育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3日)外,增加婚假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