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浙江宁波一名60岁老人(1962年7月出生)在中通快递分拣中心工作时,因为心脏骤停猝死在岗位上。但是,当地人社局却表示,逝者年满60周岁本身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中通公司则表示,对于网点员工的意外离世深感痛心,已就善后事宜和家属达成一致。
此案之所以引发关注,超出了很多人的朴素认知:猝死在劳动岗位上的超龄劳动者,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超龄劳动者,似乎不再是“劳动者”,游离于社保、工伤保障之外,一旦发生意外,就可能遭遇制度困境。
“双保险”机制不包括超龄劳动者
事实上,近年来,超龄劳动者,特别是超龄农民工的劳动保障,屡屡拨弄着社会的敏感神经。那些过了退休年龄而不得不继续劳动的人员,不仅没有得到社会的额外保护,相反却掉入制度的夹缝中,甚至连最基本的工伤保障都没有,这无异于在工作中“裸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