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晴隆县政府网站5月29日消息,晴隆县精神文明委员会办公室已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意见和建议的通告,请广大群众于2023年6月5日前反馈意见建议。
《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婚事新办、丧事简办、余事不办。乔迁、订婚、再婚、满月、生日、入伍、升学、谢师、祝寿、立碑、店铺开业等酒席一律禁办。一事只能有1个操办主体,不得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酒。
征求意见稿提出,全县干部职工家庭办理婚丧事宜需严格按程序报备批准方可办理;一般党员同志需报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批准方可办理;广大群众办理婚丧事宜需报村(社区)红白理事会批准方可办理,报备时需说明办理时长、操办规模、宴请范围等。
《晴隆县移风易俗倡导性标准(征求意见稿)》提出,倡导文明节俭,婚事新办,树立婚姻新观念,推行简约婚礼、旅行结婚。反对高价彩礼、高额礼金、奢华婚礼。
1.婚嫁酒席的操办必须是本人、子女或有法定抚养权的人结婚且结婚双方达到法定婚龄。
2.结婚酒席时间控制在1天,承办酒席一餐,单方置办桌数控制在30(300人)桌以内,双方合办的婚宴控制在45(450人)桌以内。
3.不倡导一事多人办、一事多地办或化整为零、分散办。离异父母为子女操办酒席的只能由一方在一地承办。
4.提倡“低彩礼、零彩礼”。彩礼不是衡量情感的秤杆,提倡广大家庭率先示范“零彩礼”、不收取彩礼,抵制高价彩礼,男方家庭送女方家庭彩礼(含物资)不得超过男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女方送男方家庭陪嫁(含物资)不得超过女方家庭上一年家庭的总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