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遗嘱
本应减少子女之间的纠纷
但是上海一位老人
却在生前留下了
19份内容不同的遗嘱!
今天说把房子留给大女儿
明天说留给二女儿
后天说留给孙女
那么,究竟该以哪份
遗嘱为准呢?
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发现了新的情况
……
2013年至2017年,
八旬老人曹某共写下19份内容
互相矛盾的遗嘱,
分别向两个女儿和一个孙女承诺,
要将同一套房产单独留给她们。
2021年,老人去世后,第一份遗嘱的受益人(老人的二女儿)便将另外两名亲属(老人的大女儿和老人的孙女)告上法庭,主张立给自己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针对几位当事人对于遗嘱真实性的怀疑,法院方面首先进行了专业字迹鉴定,确认19份遗嘱均为曹某亲笔所立。
同时,法官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