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关于抚养费的纠纷案件。此案涉及一位学生在开学前将其母亲告上法院。学生小章的父母在2019年已经离婚,双方约定由小章的父亲章先生承担抚养责任,并共同承担抚养费用。然而,在离婚后,章先生因身体健康问题需要长期服药,且工作不稳定,自身难以负担小章的生活和学习费用。由于小章的母亲一直未支付抚养费,导致小章的学习和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因此,小章向仙桃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依法判决李女士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小章的母亲李女士表示,自己已经再婚并育有一个孩子,目前的经济能力有限,无力按照离婚协议的约定支付抚养费。在面对这样的情况时,法官从促进离异家庭子女健康成长以及化解双方矛盾的角度出发,进行了多次与当事人的沟通。通过协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互相宽容和退让,就小章的抚养费金额和支付期限达成了一致。在庭审现场,李女士当场支付了小章5000元的抚养费。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体现了法院在维护家庭稳定、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的积极作用。面对离异家庭中经济条件不稳定以及经济能力有限的情况,法官在审理过程中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和妥善解决分歧。通过法官的调解和引导,双方能够相互理解、体谅,并就抚养费问题达成了协议,化解了纠纷,实现了双赢的结果。
在此案的调解过程中,法官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利益,并且尊重双方的合法权益。法院将情况综合考虑,理解到李女士目前经济能力有限的困境,同时也关心到小章的学习和生活需求。通过平衡双方的利益,达成了合理的抚养费数额及支付期限,为小章的成长提供了必要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