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利用消费券“薅羊毛”“羊毛党”获刑
每逢节假日,很多地方都会发放消费券助推经济,不过在扬州,有人却利用消费券从中“薅羊毛”,借机敛财!最终多人因非法获利而被判刑。“不光名誉受损,还差一点承担法律责任。”回忆起当时的场景,网吧老板王某后悔不已,原来此前,扬州仪征投放了面值20到50元、总额100万元的“文旅电子消费券”,王某经营的网吧申请成为了指定商家,并拿到了“专项收款二维码”,某天,朱某来到网吧告诉王某,他手上有消费券,只要王某同意进行“虚拟交易”,就能抽成获利。
朱某自称是银联的工作人员,和消费券相互合作,他们手上有上百张消费券,希望与王某进行合作。“他告诉不需要你操作,不需要动,到时候打到你指定的账号上面来。”王某说:“问了我好多同行,他们都知道这个事情,都去谈抽成。”
于是,王某提供了收款码,对方通过扫描专项付款码使用消费券抵账,拿到了银联返现8000多元,王某则分到3000元。不过很快,银行就发现交易异常并报案,随后,朱某被警方控制,王某听说后,当即就去投案自首。
“羊毛党”浮出水面十名被告获刑
按规则,每个手机号只能领取一份消费券,朱某等人为何会拥有上百张呢?经过调查,真相浮出水面。
仪征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高云介绍,朱某当时在王某的网吧里,三天就消费了405张的消费券,而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羊毛党”发展的下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