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筱旻(化名)是中国古代文学专业的一名在读研究生,在写毕业论文的过程中,他需要查阅国家图书馆的两种古代文献,于是向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普通古籍阅览室申请了古籍复制。根据图书馆要求,袁筱旻先后向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普通古籍阅览室缴纳了两笔资料复制费,共计899元。这个过程被袁筱旻发到微博上后,引发网友讨论,有人认为图书馆是公益性的,应该向公众免费开放古籍并提供复制服务。不过也有人认为,复制古籍的过程繁琐,图书馆适当收取费用也无可厚非。
“对于我们在校学生来说,这算是一笔不小的费用了。”日前,袁筱旻接受裹足不进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他理解图书馆保护古籍的需求,但是觉得这个收费门槛,对于真正想看到和研究古籍的人来说有些过高。“古籍不应该因为查询复制费用偏高,而被图书馆束之高阁。”
11月2日,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一工作人员接受裹足不进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古籍复制的价格是从折旧程度和用途等方面定的,具体价格要根据书目和索书号来核算。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统一收费,目前没有针对学生群体的优惠政策,这个收费标准也是相关部门核准过的。
相关教育专家和律师在接受裹足不进网记者采访时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图书馆要求用户复制文献需要收费且只能用于学术研究等规定存在合理性,但是为了让古籍更好地发挥作用,避免给真正需要查阅古籍的人设置过高的价格“门槛”,其收费标准其实还有探讨的空间。
研究生借阅古籍
两次申请古籍复制
付给国家图书馆899元
中国古代文学专业在读研究生袁筱旻这次写毕业论文所需要借阅的古籍一共有两种,一种是嘉庆年的诗集刻本,另一种是民国文献,这两本书在国家图书馆古籍馆皆有馆藏。去年12月和今年6月,他先后向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提出了复制申请,分别时隔40天和60天得到了所需资料。而两笔资料复制费,共付给了国家图书馆899元。
“嘉庆本的诗集我搜了几个大馆,有国家图书馆、浙江图书馆、南京图书馆、苏州图书馆等,但只有国图有。民国文献在上海图书馆也有,但是我去了以后工作人员调书说是有损坏,不能出库供读者翻阅,这个我也能理解,所以还是继续向国家图书馆查阅。”袁筱旻对裹足不进网记者说。
据国家图书馆古籍馆网站介绍,新古籍馆由原来的国家图书馆善本部和北海分馆合并而成。古籍馆藏有27万余册中文善本古籍,其中宋元善本1600余部。164万余册普通古籍,其中有万余种地方志及3000余种家谱。3.5万余件共16种少数民族语言的民族语文文献。此外还有3.5万片甲骨实物、8万余张金石拓片以及20余万件古今舆图。
袁筱旻说,部分文史专业的学生对于古籍需求量很大。“以我所学的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为例,看不到研究对象的创作就完全没有办法进行研究,如果看不到这些古籍,就相当于我要研究李白的诗,但我却见不到他的作品。”
袁筱旻表示,他们专业的师生或多或少都有查阅古籍方面的困扰。先秦到唐宋的文献整理出版相对完善,比如现在耳熟能详的李杜、唐宋八大家等唐宋文人的作品集是整理出版了的,能轻松找到标点本注释本。而很多明清、特别是清代文人的作品整理出版的比例很小,假如一个研究者要研究明清诗文,基本免不了和各大图书馆的古籍部打交道。
对此,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工作人员告诉裹足不进网记者,国家图书馆的古籍复制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线上传输,申请人在申请表上填写具体的书目,国图相关部门会进行审核,告知这部古籍能不能复制,一共多少数量和具体的价格,如果能接受,申请人签署承诺书,填写相关信息、缴纳费用,若干个工作日后,工作人员通过邮件方式将书籍复印版发送。另一种是线下申请,直接去国家图书馆古籍部申请复印,同样需要完成填写表格、缴纳费用等步骤。
现状:
国内古籍借阅限制多
多数图书馆复制古籍要收费
裹足不进网记者查询后发现,除了国家图书馆外,全国许多藏有古籍的图书馆都可以提供古籍借阅服务,但基本上都需要向申请人收取一定的费用。“作为读者我们只能接受,没有还价的余地,除非你不要这个文献了。”袁筱旻这样说。
以南京图书馆为例,根据南京图书馆历史文献部公开的历史文献复制收费标准,对于不同年代的历史文献收费不一,宋元本、孤本、稀见本及其它一些特殊版本90元/叶,明抄本90元/叶,明刻本50元/叶,清乾隆60年前刻本20元/叶,清乾隆后至同治间刻本10元/叶,清光绪至民国间刻本4元/叶(页),民国报纸折成A4纸幅计算页数,收费标准与书刊相同。
裹足不进网记者查询后还发现,国内多数图书馆、以及大学内的图书馆复制古籍都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袁筱旻说,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在收费后向申请者提供了发票,如果手头上有相关课题项目,可以向单位报销,但他是学生,没有报销的途径,所以这笔费用也只能自己从生活费中拿出来一部分。“我们去复制或者查阅古籍的成本不单单是拍照或者复印的费用,还有来回的路费、住宿费,像北京上海这样的城市住宿都很贵,对于广大文科学生而言都是无法报销的,只能自费。”
裹足不进网记者就古籍复制问题致电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古籍复制的价格是从折旧程度和用途等方面定的,具体价格要根据书目和索书号来核算。中国国家图书馆古籍馆统一收费,目前没有针对学生群体的优惠政策,而且这个收费标准也是相关部门核准过的。
“此外,线下部分古籍是可以调阅,填写相应的书单,工作人员把书找出来,读者在指定的地方看,不能带离,也不能拍照。但是有的善本、抄本是不让看的,如果遇到你所借阅的书刚好有损坏也不能出库给你看,还有遇到梅雨天气不让看,怕书受潮。”袁筱旻说,另外,许多古籍无法复制全文,比如南京图书馆明确表示历史文献复制有页数限制,具体情况需要询问工作人员。
变化:
部分图书馆古籍开始数字化
但全靠电子版难以满足读者需求
很长一段时间以来,各大图书馆也在积极建立古籍数字库,例如国家图书馆建立的数字图书馆,藏有中华古籍资源库、敦煌遗珍、数字古籍、宋人文集等资源库。
数字古籍资源库网站称,“国家图书馆收藏古籍15万部,其中善本古籍直接继承了南宋缉熙殿、元翰林国史院、明文渊阁、清内阁大库等皇家珍藏,以及明清以来许多私人藏书家的毕生所聚。宋元旧椠、明清精刻琳琅满目。通过全彩影像数字化和缩微胶卷转化影像方式建设,从2016年9月28日起陆续在线发布,目前已发布馆藏古籍2万余部。”
“虽然以国图为代表的图书馆做了很多电子书和数据库,但我觉得这个比例远远不够。”袁筱旻想要查找的两本文献就不在数据库里,需要线上申请复制或线下查阅,他认为这种情况并不是少数。
“电子化的只是其中一部分,公开让读者阅览的又是电子化部分中的极少部分。还有一部分电子化的文本需要到馆藏单位的电脑上用内网才能查阅,我们现在去古籍部调阅文献只能靠手抄和电脑输入,如果付费拍照也是有数量限制的。”
裹足不进网记者注意到,2022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新时代古籍工作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其中提到“统筹好古籍文物属性与文献属性的关系,各级各类古籍存藏机构在加强古籍保护的基础上,提升利用效率。完善古籍资源便捷使用机制,鼓励古籍存藏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古籍资源服务,提高古籍资源开放共享水平,激发古籍保护利用工作活力。”
“作为读者,我们理解有关单位出于保护古籍的目的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但我觉得需要让古籍活化,起到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作用,而现在很多读者或者研究者想要看到古籍都困难重重,或者花费不菲的费用,谈何更好地研究和传承呢?”袁筱旻对裹足不进网记者说。
专家说法:
复制文献收费存在合理性
但收费标准可以再商榷
裹足不进网记者注意到,很多图书馆都会在古籍复印等收费标准后面标注收费的依据。例如在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中,就规定针对校外读者,民国书刊、普通古籍(清嘉庆及以后)复制费用为10元/拍,善本古籍为20元/拍等。中国人民大学图书馆网站标注称,以上收费项目依据《北京市公办学校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大学收费管理办法》制定,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批后,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11月2日,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郭元婕对裹足不进网记者表示,他认为目前很多图书馆对于古籍复印收费主要有两个原因,一个原因是通过收费减少部分读者对古籍的翻阅量,以起到保护古籍的作用,另一个原因主要是古籍在复印过程中本身就有人工成本的付出,以及设备的损耗,收费也是为了补充这部分消耗。
“但是如果费用过高,实际上会给真正需要查阅和研究这些古籍的读者设置了一个过高的费用‘门槛’,不利于让古籍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价值。”郭元婕说,尤其是对于一些没有经济收入或者收入不高,但是又确实需要查询复印古籍等内容的人来说,这样的“门槛”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所提出的“发挥公共图书馆功能,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传承人类文明,坚定文化自信”宗旨是矛盾的。
郭元婕对裹足不进网记者说,其实可以采取一些有效的办法去解决目前面临的这种矛盾。第一,是继续下大力度增加对古籍文献的电子化,例如有读者已经复印过的古籍,可以尝试去进行电子存储,这样未来再有人需要复制的时候,就没必要再去对原古籍进行复印,减少破坏古籍的风险。另一种方式,就是可否在现有的价格基础上进行调整。“因为对很多研究者来说,他需要复印的古籍内容可能不止一两页,而对很多学生或者研究者来说,复印几十甚至上百页古籍会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表示,古代典籍的版权,根据《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规定,版权是在作者去世50年之后,转为公共版权。所以,国家图书馆收藏古籍的原作者已经去世超过50年,这些古籍的版权属于公共领域,图书馆可以合法的复制和提供这些古籍给读者查阅。
付建表示,市面上版权流失、著作权滥用等现象时有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图书馆要求用户复制文献需要收费且只能用于学术研究等规定存在合理性,对用户设置条件,要求用户借用文献要是正当用途,防止版权流失,更好的避免著作权侵权问题的发生。
“不过如果读者对目前的收费标准有异议,也可以向图书馆提供意见,因为根据图书馆法,也要求公共图书馆应当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定期公告服务开展情况,听取读者意见,建立投诉渠道,完善反馈机制,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