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剽窃学术成果被判赔
据大皖新闻消息,2021年11月,湖北科技学院毕业生孟玉朋将湖北科技学院,以及该校原教师叶华山和院长郑敏等人告上法庭。“我2015年大学本科毕业,向学校提交了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没想到的是,2021年我发现学校的老师在2017年剽窃了我的学术成果,并且申报了三项专利。”
2023年11月1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湖北科技学院与叶华山构成共同侵权,湖北科技学院需在十日内向孟玉朋赔偿经济损失15万元,叶华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学生举报老师剽窃其学术成果申报专利
据孟玉朋陈述,2015年,临近毕业期,他在一家企业实习,设计了一款血糖无创检测仪。同年5月,他带着毕业设计作品和论文《基于ATR-FTIR光谱的人体血糖远程无创检测系统设计》,参加湖北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同年12月30日,该论文被评为湖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
2021年,孟玉朋创办的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发现研究成果被他人剽窃用来申报了3个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官网显示,专利的申请时间是2017年9月6日,申请(专利权)人为湖北科技学院,发明人为:叶华山、郑敏、叶思文、夏培。
当年,叶华山为湖北科技学院教师,郑敏为湖北科技学院生物医学工程与医学影像学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