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有网友爆料称,青岛的阜外心血管病医院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收取医疗服务费。
对此,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该医院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构成《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五项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还有第六项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和第十项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
对此,决定没收违法所得的94843.72元,处罚款18968.74元,罚没款合计113812.46元,并责令其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