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在路上见到大型车辆,无论是行人还是开车之人,都会有意识地与其保持距离,更不用说大型车辆中被称为“行走的炸弹”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若危化品运输不当或行车途中发生事故,不仅是对驾驶员自己,还极大可能对周围车辆、人员及环境造成严重伤害。
在如此严管高压态势下,仍有驾驶员铤而走险,置自身和他人安全于不顾,醉酒后驾驶运载有爆炸品的危化品运输车上高速行驶。
12月13日8时01分许,漳州高速交警支队指挥中心接群众举报:一部运载爆炸品的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存在酒后驾车情况,正从平和往漳州方向行驶,准备从长泰收费站下高速。
接警后,支队指挥中心立即指派四大队民警在长泰收费站口进行拦截布控检查。
8时52分,闽E96**号嫌疑车辆出现在长泰收费站出口,驾驶员发现民警正在进行检查时,走走停停不敢向前,将车停靠在广场右侧,下车假装检查车辆。
民警立即对车辆安全员进行酒精测试,未发现其有酒驾嫌疑,此时驾驶员正假装若无其事的在车后检查车辆,在民警的劝说及要求下,驾驶员曾某接受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和血液检验鉴定,结果为83.2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事实面前,驾驶员曾某交代,前天晚上喝了一些酒,以为睡一觉就没事,便驾驶该车(装载1680公斤炸药和48发雷管)上高速行驶,殊不知安全责任重大,曾某最终将为自己的无知付出沉重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