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初一学生王某某遭3名同学杀害并埋尸引发广泛关注。目前,尸检已经结束。当地警方表示,经过连日来的侦查,初步认定这是一起有预谋的犯罪案件。为掩埋尸体,犯罪嫌疑人分两次在废弃大棚进行了挖掘。那么,仅以年龄界定是否人格成熟,还适合目前的社会环境吗?“唯学习论”式的教育,真的正确吗?校园霸凌也有冷暴力吗?中国三农发布专门采访了重庆师范大学应用心理学系主任熊韦锐来解答这些疑问。
仅以年龄界定是否人格成熟
已不合时宜
邯郸初中生被害案中,三名嫌疑人均未满14周岁。而他们作案手段之残忍、心思之缜密,超过了常人对十三四岁孩子的认知,超过了公众对人性底线的判断。那么,就目前的情况以及曾经的一些案例来看,仅以年龄界定是否人格成熟,还适合目前的社会环境吗?
熊韦锐表示,这件事情之所以引起大家广泛的热议,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它的残忍性超出了人们的心理认知。在心理学中确实有一种人是反社会型人格,他可能从很小就表现出相关的一些特点,比如撒谎成性、欺负他人。但这是少数的孩子,他之所以有这样一些表现,与他的家庭教育方式或学校教育方式有一定的关系,这是后天教育的过程中慢慢养成的特征。
熊韦锐指出,按照以前的规律来讲,18岁是一个人人格成型成熟的分界线。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界限逐渐变得模糊化。现在有很多孩子可能16岁、14岁甚至更早就有了成熟的人格,有了自己独立的价值观、世界观。有的孩子也可能到了20多岁还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心理成熟,可能依然没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观。所以,在现在这个环境下,我们单纯地用年龄或时间来作为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界限,可能已经显得不合时宜了。我们主要还是看这个人本身是不是已经具备了独立的价值观,是不是对很多事情有了独立的看法,是不是很多事情是他独立做的决定,以及他是不是在有预谋的情况之下做的事情。这个应该是我们要重点考虑的一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