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心怀不满,选择通过网络对涉事女子赵某进行“网暴”。他在微信群内发布赵某的身份信息与照片,并虚构其有约会交友需求,导致赵某遭受众多骚扰。
接警后,当地派出所与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迅速启动案件调查。调查发现,该微信交友群内成员达500人,而发布不实信息者“丽丽”真实身份为交通事故中与赵某产生赔付纠纷的男子陈某。随后,陈某被依法传唤至派出所。
据济宁市嘉祥县公安局孟姑集派出所副所长李瑞介绍,陈某在询问中承认,由于对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心存怨恨,为泄私愤,故意将赵某的照片及手机号码散布至约会群中。
近日,嘉祥县公安局认定陈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依法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2天的处罚。警方借此提醒公众:网络空间并非不受法律约束,造谣、诬陷他人的网络行为同样触犯法律法规,必将受到应有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