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员吴京起诉!索赔212万
近期,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著名演员吴京的人格权纠纷案件进行了公告送达。案件中,吴京将汕头市潮南区成田裕丰袜厂、广州迪宝龙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个人马某告上法庭。法院安排在完成举证阶段后第三天开庭审理,同时通知被告方停止生产和销售印有吴京姓名及肖像的产品,撤回并销毁相关包装及宣传材料,并要求被告向吴京公开道歉,以及赔偿经济损失200万元、精神抚慰金10万元和维权费用2万元。
这不是吴京第一次因为肖像权和姓名权问题诉诸法律。过往记录显示,多起企业因未经许可使用吴京肖像及姓名进行商业活动而与之产生法律纠纷,部分商家甚至利用吴京在影视作品中的形象进行市场推广以获取利益。例如,在今年3月,吴京再次通过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深圳市前海欣雅恒商贸有限公司等三家公司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犯其肖像权,公开致歉并索赔经济损失总计225万元,该案预计5月20日开庭。演员吴京起诉!索赔212万。
近年来,吴京在维护自身权益方面持续行动,成功在针对不同公司的诉讼中获得赔偿,金额从数十万至六十多万元不等,涉及的企业包括战狼(北京)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战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等,显示出他在保护个人权益方面的坚定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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