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发视频未打码路人是否侵权
随着互联网平台的不断发展,现在无论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已经习惯把自己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拍成短视频上传到抖音等平台,特别是有专业拍短视频的运营者,都可能会有有第三人出现在自己拍摄的视频中,那么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下,不经过路人同意,把短视频上传的网上,是否侵犯了路人的肖像权呢?公开发视频未打码路人是否侵权!
去年,一男子救男童拍视频没打码,男童母亲以该视频侵犯了小朋友的肖像权为由要起诉拍视频男子,一时间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广泛热议,有人说男童目前是恩将仇报。其实拍视频的男子未打码确实是考虑不周。作为法律工作者,来告诉大家具体原因。
首先,如果大家拍摄的短视频画面,只是路人的一个背影或者一只手,视频观看者无法识别出具体的个人,是不存在侵权情况的。如果拍摄的短视频画面,能够清晰、完整的识别出特定的个人,在未经当事人同意,发布视频的时候又不打码的情况下,是属于侵犯了路人肖像权的。根据《民法典》1019条规定:肖像权的使用原则上应当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
其次,根据《民法典》1020条规定,也不是说只要没获得肖像权人同意,就一律不能发布该视频。只要拍摄的视频在“合理使用”范围内,即使没有经过肖像权人的同意,也不构成侵权的。合理使用的情形如下:1、仅供个人学习,2、新闻报道的需要,3、出于公共利益的考虑使用的情况。比如生活中,有当事人咨询说新闻媒体采访自己,不经过自己的同意在电视上播放,我可以起诉他们侵权吗?这种情况下,记者就是出于新闻报道的需要,不构成侵权的行为。
律师提醒:随着短视频越来越普遍,一般生活或者旅游期间自己拍摄的以自己使用为主的视频,即使不打码,相信大部分人也不会追究侵权责任。但是大家需要知道的是,我们不打码发布出去的有路人肖像的视频,是侵犯肖像权的,只是大部分人都不追究。如果视频的使用以营利为目的或给路人造成了其他伤害,肖像权人有随时追究你侵权行为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