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人以收购螃蟹为由诈骗获利28万元
去年10月,在江苏扬州宝应山阳镇,四名男子驾驶货车找到当地一位经营水产品的刘姓商户,提出欲购入其店内全部的三千斤螃蟹。他们的条件是等待与饭店交易完成后,再向刘先生结算款项。然而,随着夜幕降临,款项仍未到账,留下的王某显得焦虑不安,这一异常行为引起了刘先生的警觉,随即他选择了报警。
警方介入调查后,揭开了一个专事伪装成螃蟹收购商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面纱。该团伙的惯用手法是先预付少量订金将螃蟹运走,待成功转售后,便以螃蟹质量不达标为借口,恶意拖延或减少应付的尾款,籍此手段非法牟利。有趣的是,这次行动中,团伙内部出现了裂痕,一人在完成螃蟹销售后携款潜逃,这成为了案件破获的转折点。
据统计,该诈骗团伙在宝应、兴化等地区共实施了三起类似案件,涉及螃蟹总量约9700斤,非法所得高达28万元。最终,警方成功将这一诈骗团伙一网打尽。